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副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项目
2025年度资讯: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副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项目
吉林省
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副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副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XD2025FW1118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食堂副食品及原材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选择3家入围供应商;
5.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信誉要求: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①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征集文件
1.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并拨打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征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审核完成后,供应商需回传报名表,视为报名成功。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开启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3时00分;
2.地点:长春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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