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2月最新招标:招远市灵山金矿有限公司张家岭矿区资源整合开发工程南矿段主竖井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2月最新招标:招远市灵山金矿有限公司张家岭矿区资源整合开发工程南矿段主竖井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岭矿区资源整合开发工程一南矿段主竖井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招远市灵山金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远市灵山金矿张家岭矿区南矿段主竖井提升设施及井筒装备安装工程。详细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要求:(1)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能力及技术装备水平确定经济合理的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计划工.期:工程总日历天数150天(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3)工期违约责任:工期实行单项工程考核,施工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工期提前或拖后十天以内(含十天)不奖不罚;工期拖后十天以上每增加一天承包人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工期提前十天以上每增加一天给予承包人奖励2000元。其他辅助工程不单独考核,参照专用条款11.3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家岭矿区资源整合开发工程——南矿段主竖井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家岭矿区资源整合开发工程——南矿段主竖井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施工的业绩;
(8)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国家、山东省、烟台市应急主管部门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文件费转账成功截图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文件接收邮箱等信息。
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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