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CZ-C-25103014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一、招标条件
本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它。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1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复印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5-12-15 11:30:00到2025-12-22 17:30:00。
- **获取方式**:线上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5-12-26 09:30:00。
六、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5-12-26 09:30:00。
七、其他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约定的编制服务所有相关工作。
5. 采购编号:GXCZ-C-251030147。
(二)、采购范围:包号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S214东胜至神木(蒙陕界)一级公路特许经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三次)详见服务要求2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1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复印件);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请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2. 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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