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福清清能能源有限公司第四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年度资讯:福清清能能源有限公司第四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FLZB-2025-GCJT0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福清清能能源有限公司第四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福清清能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详见附件内容。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工程施工-配网等(4个标段、4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程施工-配网等(4个标段、4个标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到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
-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内容。详见附件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内容。
七、其他
详见附件内容
1. **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福清清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福清清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导落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期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即便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本条仅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含DB、EPC、PC总承包,下同));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监理服务的(本条仅适用于勘察或设计项目);
4) 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本条仅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5) 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7)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本条中“监理人”描述仅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8)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本条中“监理人”描述仅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9)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本条中“监理人”描述仅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
10) 与本采购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条仅适用于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外的项目);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2)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
1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在首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6) 被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行为的;
17) 在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18) 与采购应答截止日止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事故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为准)。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版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若采购文件获取的应答人代表为应答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交经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包含采购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编辑版采购文件获取表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若采购文件获取的应答人
代表为应答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包含采购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编辑版采购文件获取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请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10:00(以代理机构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上述电子版采购文件获取资料一起发送电子邮件,下同)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邮件标题格式示例为:福建清能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应答人单位全称,请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表相关信息,按附件四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务必正确填写采购文件获取表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5. **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3日9:30(北京时间,下同)。
应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当在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邮箱(以下简称“接收邮箱”)。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
(5)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过后,在2025年12月23日9:30-10:00,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5011083453)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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