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度资讯: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CDCW087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40.00万元,招标人为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优惠,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
(2)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经查实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
2.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1800000.00元/年:
3.项目概况:为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
4.采购范围完成陆良县中枢镇第二中学食堂劳务服务工作,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7.服务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采购人用工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用工派遣相关工作。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优惠,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
(2)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信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经查实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前,将相关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确认登记。
2.进行确认登记时,需要供应商扫描发送的资料有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2)授权委托人确认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并请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员信息:
(3)资质证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营业执照)。
3.请供应商提供完整、清晰可辨的扫描件资料,对于资料不全或未能完全满足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我公司会及时将确认函、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未按时确认或收到文件发送但未完成交费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须同时递交一份正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为.doc;②投标文件正本的盖章后的扫描件,格式为.pdf)。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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