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山景区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
(招标编号:CXZB2025-RH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山景区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热气球项目:选址于火山景区大空山脚,规划建设 3 个运营场地(单个约 2000平方米)及 1 处管理用房(约 1000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 7000 平方米,含游客等候区、设备停放区、安全缓冲区等功能分区。2.动力三角翼项目:选址于火山科普体验馆南侧空地至景区围界区域,占地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含停机房、检修区及配套操作空间),场地已完成基础硬化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山景区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山景区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用航空服务、高空游览等相关业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二)持有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民用航空器适航证》,由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 2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热气球驾驶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驾驶员执照;热气球维修人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维修人员执照;三角翼: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驾驶员执照);所有服务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符合标准的航空器设备),设备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五)信誉要求:
1.竞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的 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无失信被惩戒记录,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2.竞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竞选人、竞选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存在串标、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竞选人在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将对竞选人进行废标,且不退还保证金,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
6.若成交单位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商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
7.竞选人提交响应文件材料中需包含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合同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招商竞选者, 请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竞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竞选代表本人身份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民用航空器适航证》等相应运行资质;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
2、招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山景区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条件
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火山景区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由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 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概况
1.热气球项目:选址于火山景区大空山脚,规划建设 3 个运营场地(单个约 2000 平方米)及 1 处管理用房(约 1000 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 7000 平方米,含游客等候区、设备停放区、安全缓冲区等功能分区。
2.动力三角翼项目:选址于火山科普体验馆南侧空地至景区围界区域,占地面积约 3000 平方米(含停机房、检修区及配套操作空间),场地已完成基础硬化处理。
(二)项目价值
本项目为景区核心标志性引流产品,直接带动景区餐饮、购物等关联消费增长, 是景区“特色体验”板块的核心载体,具备稳定的市场基础和持续的盈利潜力。
(三)项目控制价:招商人分成比例≥成交人实际营业收入的 15%。
(四)合作模式:
1.合作方式:采用“招商人提供场地+成交人投入运营”的分成合作模式。
2.成本承担:招商人提供指定运营场地及基础电源支持;成交人承担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维护保养、人员薪酬、保险投保、营销推广、安全设施建设等全部运营成本及相关税费。
3.合作期限:2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成交单位数量:1 家服务单位。
三.招商要求
(一)经营范围
仅限开展热气球、动力三角翼相关合法经营活动,具体包括:空中游览、户外运动体验、航空航拍服务等。未经招商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新增任何其他经营项目。
(二)经营管理要求
1.运营策划:成交人须在招商人已规划场地范围内开展运营,热气球及动力三角翼项目的运营方案、场地布局方案、设备配置方案等如需调整, 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及详细方案,经招商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合规经营:成交人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旅游法》《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商人制定的景区管理规范;依法足额纳税,建立明码标价体系,不得采取强制消费、诱导消费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不得发生有损招商人品牌形象、声誉及景区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3.场地与资产维护:对合作区域实行卫生“三包 ”(包卫生清洁、包绿化养护、包秩序维护),所有垃圾须分类收集并运送至招商人指定集中处理点;严禁损坏场地建筑物主体结构、墙体及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改建、搭建、拆除固定资产, 确因经营需要进行改造的,须提前 1 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及改造方案,经招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日常零星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人员管理:自行负责员工招聘、培训、健康体检及从业资质审核,确保所有运营、技术、服务人员均具备对应岗位的法定从业资格(如热气球飞行员需持有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飞行执照》);员工须统一配备规范制服及工牌,严格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服务礼仪标准、考勤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
5.禁止转包:成交人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变相转让经营权,否则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人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三)费用与保证金管理
1.收益计提:招商人按成交人所报价格的比例计提经营收益,按月结算;成交人须在次月 10日前将上月收益足额支付至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
2.经营费用:合作期间,所有营业款由招商人收款码统一收取,以确保资金流向的规范与监管;现金收取,做好日常登记,并于当日营业结束后将现金和缴纳单据提交招商人;
成交人自行承担经营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除营业收入相关税费外的其他税费、特许经营费、设备维修费、场地日常维护费等所有未列明的经营成本;成交人另需向招商人缴纳垃圾处理费 12000 元/年,于每年 2 月 28 日前一次性缴清。
3.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成交人须缴纳 20 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的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赔付因成交人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服务投诉、财产损失等,合同期满且无违约情况的,招商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发生违约,招商人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四)安全生产与服务管理
1.安全生产核心要求
(1)成交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含应急救援、火灾、恶劣天气应对等场景),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每月至少 1 次),并将培训及演练记录报招商人备案。
(2)所有航空器设备(热气球、动力三角翼)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热气球应具备有效的民用航空器双证、动力三角翼应具备国家体育总局航空一部报备在册的飞行器,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测报告须报招商人备案;严禁使用过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检测的设备开展经营活动。
(3)严格执行飞行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飞行前安全检查制度,对气象条件、场地环境、设备状态、游客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不符合飞行条件的一律不得起飞;飞行过程中须全程遵守民航管理部门及景区的飞行限制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人数、超时间飞行。
(4)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含游客意外伤害、员工工伤、设备故障等)、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均由成交人全权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遇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成交人须在 1 小时内书面上报招商人及相关部门,招商人可提供必要协助,但相关责任及费用仍由成交人承担。
2.保险配置要求
(1)成交人须在项目运营前按以下要求足额投保相关保险,保险期限覆盖整个合同期,保险单须报招商人备案:
①公众责任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 80 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 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②雇主责任险: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 80 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 万元;
③其他必要保险:根据民航管理部门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投保的其他保险。
(2)保险到期前 30 日内,成交人须完成续保手续并将新保险单报招商人备案,逾期未续保的,视为违约,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服务质量标准
(1)严格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景区服务规范,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投诉处理机制及客户反馈体系;服务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文明服务,主动向游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提供全程安全指导。
(2)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办结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如游客还在景区范围内,需要现场沟通,受理投诉人员本人或者通知涉事部门处理人员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
(3)招商人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达标的情况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招商人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
(五)装修与资产管理
1.装修规范:成交人自行负责项目装修设计、施工及相关费用,装修方案(含平面布局、效果图、施工图、消防设计等) 须提前提交招商人审核,审核通过并取得消防、民航等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施工;装修及运营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用途及场地规划,装修材料须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施工期间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景区正常运营。
2.资产归属:招商人拥有场地内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成交人仅享有合同期内的使用权,双方签订《资产移交清单》明确资产状况;成交人自行投资购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合同终止时可自行处置,但须确保场地及原有资产完好无损;不可移动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招商人所有,成交人不得拆除或损坏。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通用航空服务、高空游览等相关业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二)持有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民用航空器适航证》,由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近 2 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热气球驾驶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驾驶员执照;热气球维修人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维修人员执照;三角翼:中国航空运动协会颁发的驾驶员执照);所有服务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符合标准的航空器设备),设备需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五)信誉要求:
1.竞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的 行为记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录;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无失信被惩戒记录,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2.竞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竞选人、竞选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由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存在串标、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竞选人在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将对竞选人进行废标,且不退还保证金,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
6.若成交单位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商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黑名单。
7.竞选人提交响应文件材料中需包含云南腾冲火山热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合同附件。
五.其他要求
(一)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手续,以及保险投保、设备进场、人员培训等筹备工作,确保在招商人规定的期限内正式运营。
(二)经营过程中,因成交人及其雇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对招商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成交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确保招商人免于遭受任何损失、诉讼或相关主张。
(三)招商人有权对成交人的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对违反本招商要求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扣除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四)本招商要求未尽事宜,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合同条款与本要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商竞选者, 请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竞选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竞选代表本人身份证;《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民用航空器适航证》等相应运行资质;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注: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
2、招商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七.招商文件的递交
1、招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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