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赣州市国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员工食堂物资采购
供应商项目
项目概况
公司员工食堂物资采购供应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 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D2025-QT-C009
项目名称:公司员工食堂物资采购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食堂业务商品购销配送(国内服务) 1 项
详见公告附件 450000.00
二 菜品生鲜配送(国
内服务) 1 项 190000.00
预算总金额(元) 6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品目一:无;
3.2品目二: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工作日内)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方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注: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采购文件不成功的,视为未报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售价:0.00元
四 、 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 、开启
2025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求
(一 )服务内容:
1.品 目一 : 食堂业务商品购销配送:谷物、豆类等;调料和香料:如、糖、酱油、醋等;厨房用品:包括炊具、餐具、清洁用品等;安全和卫生用品:如消毒液、清洁剂、一次性手套等;员工餐饮服务设备:如餐具、餐盘、餐巾纸等。
2.品 目二 : 菜品生鲜配送:各类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类、蛋类、水果类、各种香料等。
(二 )服务要求:
1、供货时间要求
1. 1 一般情况供货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食材要求在每日下午18:30以前对次日所需食材下采购订单,在收到采购人发出采购订单后,成交供应商按每天订单需求,最迟在供货当天上午9:00前,按订单的种类、数量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1.2 紧急供货要求: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紧急采购订单后,成交供应商最迟在2小时内完成当次现场供货。
2 、配送运输要求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 、供货质量要求
3. 1符合食品质量标准。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3.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供食材的检验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3.4 标准装产品:所供产品等级、重量达标,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
4 、服务要求:
4. 1 提供小份包装服务;
4.2 提供包退换服务。
5 、其他要求
5. 1 所有商品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等级、重量达标。对不达质量要求的食材必须1小时内进行替换,最终收货数量达到100% ,不影响采购人开餐要求。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
5.2 食品溯源要求:响应供应商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5.3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货物等要求组织货源、配送货物。
5.4 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也要事先征求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5.5 成交供应商在正式配送前须在采购人食堂指定位置配备留样柜用于食品留样,且冷藏柜经简易改造后具备双人双锁功能,由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各管理一把锁,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更换留样食材。
5.6 每天食材送到后,双方在场的情况对当天所有食材进行交接,交接完成后对所有食材进行取样留样,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5.7 因食材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8 抽检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供应的肉类、蔬菜等各类食材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疫,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抽检。如食材检测出现卫生、质量等问题,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对产生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售后服务要求
6. 1 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人员健康证等各类证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
6.2 品目二成交供应商每日按采购人要求对所供应的蔬菜类、水产类、畜肉类、禽肉类等进行分解和粗加工。
6.3 货物补送:采购人临时要加菜品(或商品)时,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给成交供应商充足的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以双方约定时间送到采购人所在地。
6.4 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成交供应商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认真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6.5 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保持厨房内的环境卫生,进出走员工通道并不得在办公区域内闲逛。
6.6 送到的原材料一经下车不得再拿回,送错和退货的物品必须经厨房、仓管和主管领导三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拿出,否则按偷盗处理。
6.7 成交供应商必须相对固定送货人员,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进入采购人大院内必须无条件地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6.8 食堂验收原材料后,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应把食材送到对应加工区,需保证地面卫生清洁、地面无菜叶、纸皮箱、杂物。
6.9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品质量符合要求,如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 、验收要求
7. 1采购方将按供货要求与质量要求对食材进行验收,对数量、质量不符要求的食材,供货方需在1小时内进行补给、更换,不得影响采购方开餐要求。
7.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送货物品均为去皮重量(特殊物品除外),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
7.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货物等要求组织货源、配送货物。
7.4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也要事先征求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 抽检要求
供货方应对供应的肉类、蔬菜等各类食材抽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疫,采购方不定期进行抽检。如食材检测出现卫生、质量等问题,相关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对产生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四) 主要商务要求
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3 、履约保证金: 各品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须按预算金额的5%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待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不计利息。
4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4. 1 报价要求:提供PC端或移动端日常报价。
4.2 结算货币: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值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4.3市场基准价:随市场价格波动,售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明细与市场基准价进行比对,采取就低方式进行结算,即成交供应商报价高于基准价时,按基准价结算;成交供应商报价低于基准价时,按成交供应商报价结算。
4.4结算要求:采用按月结算,支付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中标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每月5号前,供应商将上月结算明细报采购人审核。
4.5结算计算方式:当月物品供货服务费=各物品实际供货数量×成交供应商供货价或市场基准价×成交折扣率(%)-当月考核扣款金额-违约责任金额。
4.6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每月付款一次(或按实际资金限额协商结算)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需向采购人出具国家规定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4.7基准价确定规则:
(1)基准价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与两家大型超市价格或1家大型超市、两家大型菜市场或1家大型菜市场同产品价格进行平均;
(2)基准价采价周期:随时;
(3)核价人员组成:成交供应商代表1人、膳食委员会代表1人、食堂管理员1人。
(4)如供应商接到市场基准价的调查通知未派人前往的,则以采购人自行调查结果为准。
4.8市场价的定义:
(1)各大市场没有的食材,则市场价按采购人确认的采购渠道的明码标价(或采集价格)执行;
(2)结算方式采用按月结算,支付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成交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及详细清单。
(3)报价应充分考虑包含产品供应(包括所供产品的包装、运输、到现场的卸力及采购保管费用等)、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5.包装和运输
5. 1包装
(1)提供小份包装服务
(2)标准装产品:所供产品等级、重量达标,无包装袋破损、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
(3)其他食材:食材新鲜、无变质、无异味,无防腐剂保鲜、无农药或其他化学物质残留。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
5.2运输配送生鲜类需使用冷藏车配送,其它货物类箱式货车配送。
6售后服务
6. 1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货品供应商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个人健康证等各类证件,以及其他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给采购人备案。
6.2品目二成交供应商每日按采购人要求对所供应的蔬菜类、水产类、畜肉类、禽肉类等进行分解和粗加工。
7.验收
7. 1采购方将按供货要求与质量要求对食材进行验收,对数量、质量不符要求的食材,供货方需在1小时内进行补给、更换,不得影响采购方开餐要求。
7.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送货物品均为去皮重量(特殊物品除外),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
7.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下订单的货物等要求组织货源、配送货物。
7.4订单上所有的项目,不能以任何借口说无货或擅自更换品种规格,如确有因不可抗拒的情况更换个别货物,也要事先征求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8.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标的及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原产权人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标的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违约责任
9. 1非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因供货方送货不及时、食材质量不合格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原因,如在规定时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滞后半小时仍未送到的,导致采购方在供餐日上午9:30前不能开始全面备餐工作时,第1次予以书面整改通知,第2次超时,扣减当日需求计划总量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第3次超时,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
9.2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商品和原材料,发现第1次予以书面整改通知,发现第2次,扣减当日需求计划总量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第3次超时,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
9.3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不按规格要求办理和明显的缺斤少两,发现1次予以书面整改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发现第2次,扣减当日需求计划总量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发现第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供货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供应商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
9.4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明显未按采购人质量要求办理的,发现1次予以书面整改通知,并在第一时间递补;发现第2次,扣减当日需求计划总量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发现第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当月的货款全部滞留在采购人,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保证。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供应商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
9.5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成交供应商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人员食品中毒或损害健康的或未按采购人要求供货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9.6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足斤足两,若经采购人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破包、劣质、霉变及其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现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新品,如果以上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将该批物资全部退回,并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7若询价后仍然存在食堂食材等物资价格过高的情况,对高于市场价10%以上的,第一次扣减当日需求计划总量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第二次扣减当月需求计划总量全部金额作为违约金,发现第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应继续依照本协议尽责,直到采购人启动再次公开采购、选定新的成交供应商入驻后,再无条件退出,不持任何异议。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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