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资讯: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 、招 标 条 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年,该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估算,仅供各供应商参考, 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不享受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00分
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 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经获准采购,受石林彝族自治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年,该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估算,仅供各供应商参考,最 终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下浮6%(即供应商可填报的有效报价为下浮6%~100%)。
2.6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物资供应的所有费用。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采购人物资采购小组会定期(每月一次)组织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市场价调查,采购 人物资采购小组调查结果即为该产品的市场价格,供应商报价时只需填报市场价下浮率。供 应商的实际供货价格(结算价)=当月市场调查价格×(1-下浮率)。
2.8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猪、牛、马、驴、羊肉)、家禽类(鸡肉、鸭肉、鹅肉) 冻品类(鱼、虾、蟹)、果蔬类(各种蔬菜、食用菌、水果)、干货调味品类(干货品、调味 料)、加工食品类(研磨加工类、奶制品、腌制品)、其他农副产品(豆类加工、粮油类), 最终以实际采购内容为准。
2.9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0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11合同履行期限: 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 评价,对中标人严重违约或者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存在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 方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进行赔偿。
2.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13其他要求:所供物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 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5)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 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8)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9)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11)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12)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3)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1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15)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16)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7)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令禁止 生产经营的食品;
(1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9)禽类、肉类要求提供新鲜肉制品,不允许提供冷冻、冰冻肉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不享受优惠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 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 . 1请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到(云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份(电子版),售后不退。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4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按照本章4.3项要求到(云南)获取。
(2)网上获取 · 按照本章4.3项要求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联系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获取报名表,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通过报名邮箱发出竞争性磋商文 件。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9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 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云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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