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发布: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发布: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GP-2025-A-7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第一包:20万元;第二包:2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颗粒剂包装机;第二包:胶囊填充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颗粒剂包装机;(002)胶囊填充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颗粒剂包装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四)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002胶囊填充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四)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
七、其他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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