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1月最新招标》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月最新招标》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JY-ND-202512295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农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JY-ND-2025122958
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建筑及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3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0000元,分项报价不得高于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中各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垃圾分类清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没有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证明文件)。
3.4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城范围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单位及法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线上报名: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报名材料为PDF格式,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写)。
(1)营业执照副本;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16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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