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资讯: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度资讯: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X-LQCHZHCSJ-货物-2026010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包:医用耗材、试剂100个品种:B包:中药饮片127个品种:具体清单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A包:医用耗材、试剂);(002)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B包:中药饮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A包:医用耗材、试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或承诺书(新设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至谈判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5)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
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谈判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
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
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
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B包不提供):2.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
(002禄劝县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度医用耗材、试剂、中药饮片采购项目(B包:中药饮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或承诺书(新设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至谈判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5)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
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谈判小组。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2.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8时00分到2026年0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张岩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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