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5年度南阳车务段站区照明整治工程(第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度南阳车务段站区照明整治工程(第一批)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 2025-03-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HHJT-2025-0314
2.项目名称:南阳车务段站区照明整治工程2025年(第一批)
3.采购最高限价:29.44万元(含税),要求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南阳车务段灯塔照明灯具采购安装128盏(镇平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唐河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3号灯塔8盏;桐柏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3号灯塔8盏;耿坡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安棚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内乡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溧河站1号灯塔8盏、2号灯塔8盏。),安装位置均为以上车站站内线路两端岔区咽喉位置灯塔。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全部安装到位;
(6)质保期: 不低于6年;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成立年份不足的公司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提供不少于2份近两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在铁路站场内成功销售安装类似灯具的工程业绩;
8.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25日 至 2025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单位公章,需装订成册)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3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31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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