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江堤村革命老区纪念馆及村史馆设计展陈工程采购项目
江堤村革命老区纪念馆及村史馆设计展陈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江堤村民委员会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江堤村革命老区纪念馆及村史馆设计展陈工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江堤村革命老区纪念馆及村史馆设计展陈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RJ[2025]-采招00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江堤村革命老区纪念馆及村史馆设计展陈工程采购项目 1项 否 1454512 14545 其他未列明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采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 附件 3-4 证明材料)形式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 1月 3日起至2025年 1 月 13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1)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文件需加盖公章);
(2)邮箱报名:即供应商用邮箱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发送到我司邮箱 )。
8.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5年 1 月 14 日09:30;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实时-资讯】2025 年慕仪镇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维修提升项目(招标编号:SXZCY(2025)072...
-
【实时-资讯】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F2025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