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项目最新进度@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最新进度@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PCGJC-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本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21.32%和银行贷款78.68%,本次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87.03万元,招标人为江城县国投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江城县勐烈镇、康平镇行政事业单位、村集体及厂房共162847.70m房屋屋顶资源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屋顶加固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实际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内容为准)2.采购范围及需求:为上述本工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在建监理的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在监理的项目须提供业主允许兼任的证明材料);(3)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其他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不得少于五人(包括总监、专监),且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能满足本项目的监理任务,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项目不允的联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登记获取文件事项。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恕不接受报名登记,(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6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已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508-530826-04-05-6111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城县国投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1.32%和银行贷款78.68%,采购人为江城县国投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城县国投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
加。1.1项目编号:PPCGJC-2026-0021.2项目名称:江城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监理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87.03万元1.5 最高限价:人民币87.03万元1.6工程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江城县勐烈镇、康平镇行政事业单位、村集体及厂房共162847.70m²房屋屋顶资源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屋顶加固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实际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内容为准)1.7采购范围及需求:为上述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产生的造价文件签署具体的合同、造价方面的专业性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质量保修期 组织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四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合同、信息和资料管理,工程全面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督。
1.8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1.9监理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标准,严格履行监理规范规定的职责,认真、全面完成监理大纲的承诺。
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11服务地点:江城县。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证明的证明材料);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供应商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B、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还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申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
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书。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未被列入中国执行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B、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C、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技术方案及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的给予价格10%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采购人不予认可),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在建监理的不得超过两个项目(在监理的项目须提供业主允许兼任的证明材料);
(3)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且无在监项目,其他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不得少于五人(包括总监、专监),且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能满足本项目的监理任务,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4.2地址:普洱市
4.3 方式:供应商需持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登记获取文件事项。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恕不接受报名登记,(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4.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5.1递交时间:2026年06月26日8:30-09:00(北京时间)。
5.2地点:普洱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6.1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马工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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