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资讯: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购买咨询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购买咨询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省
招标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购买咨询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购买咨询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磋商文件编号:JLCTTC-26QTFW4014
2.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购买咨询服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二次);
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报审金额50万元(含)以内,单项服务费不超过1000元;
(2)报审金额50万元至100万元(含),单项服务费不超过1800元;
(3)报审金额100万元至300万元(含),单项服务费不超过2300元;
(4)报审金额300万元至500万元(含),单项服务费不超过3000元;
(5)报审金额500万元以上,单项服务费不超过3500元;
(6)项目库入库价格评估:单项服务费不超过1800元。以上单价均不接受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采购需求:拟聘请1家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采购项目进行价格审核,出具采购价格专项审核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和要求;
6. 服务期限:一年;
7. 服务标准: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国家财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项目组成员按需匹配,保证服务质量及进度。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平台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少于一个月的单位纳税及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16:00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对公转账)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2.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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