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2026年度最新公告: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公告: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ZB-2026-176
2.项目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据实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在同等质量食材的条件下,结算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取属地三家大型超市相关食材价格的平均值)。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满足食堂需要的大米、面粉、食用油、新鲜猪肉和鸡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入围家数:每标段均入围2家供应商。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1标段:大米、面粉、食用油供应,供应商2家;
第2标段:新鲜猪肉和鸡蛋供应,供应商2家。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和指定位置。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服务质量:合格,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其他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的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的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的承诺)。
(6)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8)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证件。
第1标段: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2标段:同时提供所投产品(新鲜猪肉)具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有效的《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提供所投产品(鸡蛋)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9)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①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
②邮箱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转成一个PDF文件,发送邮箱,发送后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负责人,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3.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8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供货退出机制和有关要求:
1、供应的大宗食材必须是近期食材,保证质量,经查验食材质量存在问题,供应商应立即调换。若供应商弄虚作假,缺斤少两,保证不了食材质量,经2次教育不改,学校和托管经营公司中止该供应商的供货合同。
2、米、面、油要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合格证书或报告;供应商供应超标的大米、低质量大米、转基因的植物油,学校立即终止供货合同。
3、猪肉必须是当天新鲜肉,禁止肉中注水和提供边角料,供应商要出具2证。若缺斤少两,保证不了猪肉质量,肉中注水,经2次教育不改,学校中止供货合同。
4、供应商与学校和托管经营公司签订三方供货框架合同,再与托管经营公司签订具体的供货合同。供应商必须自己经营,不得转包给他人。否则,学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交一份给总务科存档。
5、为了保障大宗食材供应的质量和速度,每标段食材供应商确定为2家,轮流供货或者由托管经营公司选择供货。在相同质量相同价格的情况下,必须由2家轮流每月供货。
6、为了保证食堂伙食质量和食品安全,要严格按照标准配送食材,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品牌、质量、价格必须满足托管经营公司经营需要,配送的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若高于市场价,食堂经营方有权另行采购。
7、供应商每月结算货款时,要向托管经营公司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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