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2026年度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及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及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ZZD/NZC260074C)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及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057388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 项目编号:TZZD/NZC260074C
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及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元):一标段:¥125,000.00;最高限价(元):一标段:¥125,000.00;预算金额(元):二标段:¥55,573.88;最高限价(元):二标段:¥55,573.88;
5. 标段:1;标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一标段);
6. 数量:1项;
7. 简要技术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采购;
8. 标段:2;
9. 标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二标段);
10. 数量:1项;
11. 简要技术需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12.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13.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一年;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一标段);
(002)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无人机保险服务(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一标段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002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二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二标段: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即为报名成功。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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