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2026年度公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6年度公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
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CHGC260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表格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1.00(项) 详见第二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交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4)根据中国太保集团对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管理要求,被列入中国太保集团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库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出具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报名,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线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 “获取采购文件” 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并及时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检查无误即报名成功,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获取文件登记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 年 7 月 3 日 9 点 30 分(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个日历天)。
地点:惠州市。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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