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2026年度公告: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长沙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长沙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3-WZ1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长沙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中分公司长沙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为华中分公司长沙地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肉类、海鲜水产、冻货类、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乳制品类等全品类食材供货。
2.2 招标产品范围: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长沙地区全品类食材采购(包括肉类、海鲜水产、冻货类、蔬菜类、水果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乳制品类等),预计年度采购金额640万元(含税),采购期限二年,共计1280万元(含税)。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
(1)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106号中石油长沙大厦
(2)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99号长房国际大厦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采购订单发送时间以采购人发送给供应商的时间为准,供货期2年。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7 整体预算:采购招标估算金额为1280万(含税)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还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1.2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投标人所提供肉类应具有有效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供货产品至少应包括调料干货、蔬菜、水产、水果、肉类5个基本食材大类,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元,累计结算发票金额不低于40万元(以发票清单为准,发票真实失败或无法对应到具体业绩的视为无效)。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业绩合同,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应清晰体现供货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②每个合同对应结算发票至少1张,发票应清晰体现供货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③填写发票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发票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查询验真。
3.4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4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3.4.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违”黑名单。如投标人在评标和定标阶段被纳入“三违”黑名单的,则不予发出中标通知书;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不得与其继续签订合同。
3.4.7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质量事故。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应承诺:①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②在华中分公司长沙项目部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供货点或中标后在华中分公司长沙项目部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设立供货点;③按照项目部要求及时更换货物,并为临时性餐饮及时提供食材,保障食材的品质及新鲜度;④接受招标人通过市场询价后确定的综合定价标准进行配送。(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具有1辆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必须使用封闭式货车,车辆清洁卫生无污染;承诺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和盛装容器,不得将生熟食品混装,不得将有毒、有味的物品与食品混运,防止食品污染、中毒;承诺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搬运过程严防机械损伤。
证明材料:供货车辆为投标人自有,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须为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所有,清晰展示所有人和有效期)、车辆捐赠前清晰外观图片(需清晰展示车牌等信息);供货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合同对应租赁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清晰展示所有人和有效期)、车辆捐赠前清晰外观图片(需清晰展示车牌等信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5日内完成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 潜在投标人在4.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4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7月2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查看开标结果公示。
5.4 投标保证金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5.4.1 电汇
(1)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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