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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发布:苏州市吴中区宝韵生活广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发布:苏州市吴中区宝韵生活广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ZM2026-A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吴中区宝韵生活广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由中标人按委托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城南街道宝韵生活广场物业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占地面积:153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668.66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吴中区宝韵生活广场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州市吴中区宝韵生活广场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书面证明)。
3、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4、在苏州市范围内有正在服务的住宅小区(全委)项目。(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物业服务内容至少包含秩序维护、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提供正在履约证明).
5、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认同宝韵生活广场《管理规约》,并自觉维护和遵守。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供应商承诺如下内容:
1)承诺如中标将严格按照宝韵生活广场业主大会决议、《管理规约》开展工作,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2)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在中标后将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3)承诺在近三年管理项目中无发生因管理缺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4)承诺本公司及其股东与本选聘项目其他报名的投标人及在管服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承诺如本公司报名成功后最终放弃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承诺如本公司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费、业主大会(选聘)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如项目流标,所有中标候选人同意平摊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费、业主大会(选聘)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承诺本公司在物业选聘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7)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需做好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
8)投标人承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针对本项目需要提升或整改的问题,在投标文件中就每个改造提升项目分别编制改造提升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工程量、工程总预算、资金来源、时间计划、验收方式、质保期等。带资改造资金打入物管会账户/招投标双方共管账户,带资金额不低于10万元。
物业企业中标后需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完成提升改造项目,提升改造施工前需将方案公示并经物管会审核通过,施工过程中物管会参与监督,改造完成后需经物管会验收合格。如需要调整改造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须征得物管会同意后方可执行。对于物业公司未能按时按照提升改造方案实施或未经物管会验收合格的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提升改造方案中该项提升改造的预算金额,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覆盖提升改造金的,物业公司还应补足差额。
承诺的提升改造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专项改造资金仍有结余的,经与招标人协商后,将利用余款进行小区其它公共项目的改造提升。
8、投标单位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代理机构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2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并自行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供代理机构验证。
投标单位须根据上述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需有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
上述报名资料纸质件需在公告报名时间内提交到代理机构。上述资料如有任何一项缺陷,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投标单位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13时30分
七、其他
(一) 物业服务费标准
1、高层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2.0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公共服务费2.5元/月/平方米。
3、以上物业服务费不包含代收代交费。
(二) 代收代交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收费计量不能直接到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纳入代收代交费用,单独列账,按实合理分摊。其中生活水泵已经纳入市政管网管理,除运行电费外的其他费用不列入物业服务成本。本项目代收代交费由按以下标准预收:
(1)高层住宅预收金额:500元/户:
(2)商业预收金额:0.45元/月/平方米;
(3)物业公司应当每两个月向业主公示一次代收代交费用及分摊情况,每半年结算一次。
5、车位相关收费标准及其他:
(1)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240元/车位/月:
(2)人防车位汽车停放费: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240元/车位/月:
(3)-/F、-2/F层停车位无需中标人管理,中标人不收取车位相关服务费用;
(4)其他:特约服务费和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和受托方自行协商确定。
6、项目资金情况:由中标人按委托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收取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7、项目合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3年。
8、本项目的保证金金额:20万元人民币。
9、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标准:参照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四级服务标准执行,详见《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分项目分等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 86号,其中垃圾收集与处理与《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不一致的,以条例为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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