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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招标资讯 : 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
6/24招标资讯 : 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已经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代
码为:2112-411071-04-05-144953,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方鼎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
2.2招标编号:HNHM-2025-0605;
2.3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2.4建设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瑞昌西路、霸陵路、南外环路、 延安路围合区域;
2.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配套,建筑面积2698.53m2;2#配套,建筑面积2358.41m;3#配套,建筑面积1982.64m;5#配套,建筑面积12882 m2;6#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5566m2.7#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10890.03m;8#配套,建筑面积4402.44m2;9#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6050m;10#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6050m;11#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6050m;12#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6050m; 13#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6050m;15#标准化车间,建筑面积 6050m2;16#配套,建筑面积1963.50m2;17#餐厅、展厅,建筑面积927.35m;18#公厕、站房,建筑面积92.80m;19#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6156.8m2;20#配套,建筑面积561.60m2;21#配套,建筑面积280.80m;22#配套,建筑面积561.6m;地下 车库建筑面积1720m²;场区工程(包含厂区道路广场、绿化、 大门、围墙、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通讯、标识标牌、 亮化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6#标准化车间、7#标准化车间、8#配套、9#标准化车 间、10#标准化车间、11#标准化车间、12#标准化车间、13#标 准化车间、15#标准化车间、16#配套、17#餐厅、展厅、18#公 厕、站房、19#综合办公楼、20#配套、21#配套、22#配套、地 下车库、场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1#配套、2#配套、3#配套、5#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三标段:河南方鼎食品生产项目(一期)监理;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 制、施工图审查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包 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场地平整、材料、设备的采购保 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园区信息化)、预算编制、施 工、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过 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等,直至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 复等相关工作;
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 制、施工图审查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包 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场地平整、材料、设备的采购保 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园区信息化)、预算编制、施 工、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验收、移交、项目实施过 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等,直至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 复等相关工作;
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金额的100%;设计招标控制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工程设 计收费标准设计费定额2393.4万元的95%(设计费为固定总价, 不随投资额度改变而改变);
二标段:施工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金额的100%;设计招标控制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中工程设 计收费标准设计费定额566.8万元的95%(设计费为固定总价, 不随投资额度改变而改变);
三标段:工程总承包(EPC)竣工结算金额的1.2%;
2.9工期要求:
一标段:720日历天;
二标段:300日历天;
三标段:工程总承包(EPC)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服 务。
2.10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招 标人实际需要;施工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 准;
二标段: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招 标人实际需要;施工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 准;
三标段:监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 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 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 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 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 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 目(提供书面承诺)。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 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 筑师证书。
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劳动合 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 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 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 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 兼任。
3.1.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 员):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 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 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 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
(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 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1.5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应≤3家,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 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 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多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 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 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 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 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 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及《河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 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 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 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
3.2.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 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 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建 筑师证书。
注:(1)提供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劳动合 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 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 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 兼任。
3.2.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 员):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 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 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 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
(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 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2.5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3.2.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应≤3家,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多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 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 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 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 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 质。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及《河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 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 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 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 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 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 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 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 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书面承 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 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书面承 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 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
(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 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3.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 面承诺)。
3.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 时间)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3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07月1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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