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资讯:红旗创新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吉林省
项目编号:JLSBLB2025-CG18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旗创新大厦物业服务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润德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旗创新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红旗创新大厦主楼30760.12平米,南裙楼1749.27平米,北裙楼1074.53平米,总面积:3583.92平方米,主楼1、2层为红旗科技文化展馆,3-12层为办公区,13层为会议中心。大厦总办公人员650人左右,常驻办公人员550人左右;
2.3最高投标限价:3736704.43元/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国际汽车公园内,红旗创新大厦主楼(包括地上13层及地下两层)及南北裙楼;
2.5招标范围:保洁服务(日常保洁、专项保洁及防疫消杀)、安全秩序服务、维修服务、会务服务、冬季清雪服务、净水租赁、室外绿化等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2.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与物业服务类相关】业绩。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2025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现场签到及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2025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入职的提供入职当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进行获取,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合格,未确认或因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无法确认的,投标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7.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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