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2026年度最新招标: 弥勒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最新招标: 弥勒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24800.00 元,招标人为弥勒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弥勒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弥勒市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的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若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新成立的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5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 (2025 年 01 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2)磋商申请人提供 2025 年 05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5 年 01 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 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 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xzbvip5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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