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浦发银行天津分行2026年信贷业务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年度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浦发银行天津分行2026年信贷业务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年度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XC2026040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发银行天津分行2026年信贷业务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年度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推动分行逾期贷款清收工作,参考同业惯常做法及分行以往工作经验,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代理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的逾期贷款追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催收、代理开展执行公证、诉前调解、诉讼、执行等)。服务有效期:入围后签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供应商考核评估为合格,且承诺未来服务单价维持不变者,可续期最长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发银行天津分行2026年信贷业务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年度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发银行天津分行2026年信贷业务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年度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3年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体现最新通过年检记录)(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近三年内(从2023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提供逾期贷款资产保全业务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对应实收代理费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实收代理费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30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服务团队至少3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
5)在分行所在区域——天津市全辖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并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6)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可获取的最近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10)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1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2)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4)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依法分包。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有意向的供应商须于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持以下资料(有效且合格)领取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3、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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