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信息
2026年度项目: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2026年度项目: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GXTC-A1-2661008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石景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49.100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阳光消费大数据系统是基于 hadoop 生态组件构建的分布式数据处理平台,大数据平台建立至今为各应用系统提供算力与数据支撑。为响应数字化转型,同时也为了保障业务的连续性,现计划持续对大数据平台进行架构优化及升级改造。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A1-26610088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内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数据系统升级开发服务选型入围项目”。阳光消费大数据系统是基于 hadoop 生态组件构建的分布式数据处理平台,大数据平台建立至今为各应用系统提供算力与数据支撑。为响应数字化转型,同时也为了保障业务的连续性,
现计划持续对大数据平台进行架构优化及升级改造。更多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需求书》。
五、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三年,合同每年签署一次,根据中标公司服务情况,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签署下一年度合同。
六、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内)
七、中标数量:1家
八、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1)审计报告正文,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4)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5)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直接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或代理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6年2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8)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自2023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之间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数据系统项目或数据仓库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文件中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须在以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供应商黑名单”。以上各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初步评审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2)报名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投标人具备近3年(2023年4月1日至今)至少1个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数据平台项目或数据仓库项目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之间有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保证完全遵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机密;在以往招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没有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记录;中标后不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情况;所提交的资料(包括复印件)保证真实有效,证明材料能够满足原件备查,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单位为非联合体投标;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4)购买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其他说明: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9:30:0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递交)。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热点信息
-
2026年度项目: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职工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H2026-063)项...
-
2026年度项目:三方物流整车运输承运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0533948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