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公告: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敝煤治理)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7.84万元,招标人为洛川县老庙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涵盖本区域内所有燃煤使用场景,重点覆盖农村地区页略村、杨武村、化石村、太夫琢村、板胡村桌子组,实施共计5个村1056户,取暖面积31680平方米,改造路径为“煤改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1标段;(002)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2标段;(O03)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履约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响应文件迎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激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002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履约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激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003洛川县老庙镇冬季清洁取暖热源清洁化改造(散煤治理)项目-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履约承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科:
(6)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6日10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获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刘宸(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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