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6年度公告:长春市晨光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长春市晨光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晨光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服务第一年里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第二年合同,具体详见合同内约定)
1.3 供货时间:供货商按照学校订货需求定时配送到指定位置(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4 供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 1093 号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长春市晨光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1.6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最高投标限价:50000 元/月。
1.9 其他说明:如遇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为了保证学生能及时用餐,招标人可根据采购货物需要,临时调整标段间的采购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3、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今)具有学校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供货类似业绩至少 1 份(含 1 份)以上(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2.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评标现场对企业综合能力及服务能力作简要介绍。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报名须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5.1 时间:2026年6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或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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