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2026年度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美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XDEC-A20260339
3.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新能源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主要采购新能源垃圾转运车2辆以及与2辆车配套的全新120kW充电桩、车辆购置税、首年度车辆保险(交强险、商业险200万元)、车辆上牌、质保、保养、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 **交货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强制性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7.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除电池组、电控系统、电机等核心系统零部件外)质保1年,电池组、电控系统、电机等核心系统零部件质保5年。
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书)。
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 **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6年03月31日起至2026年04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 **地点**:河南
3.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4. **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河南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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